解除合同的法律条文
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具体包括:
1. **合同约定解除** 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二条,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。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,一旦条件发生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2. **合同法定解除** 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三条,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,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:
-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;
-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;
-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且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;
- 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;
-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3. **不定期合同的解除** :
-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,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必须提前在合理期限通知对方。
4. **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** 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,合同解除后,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;已履行的部分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,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
- 如果合同因违约解除,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,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。
5. **解除权的行使** 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四条,如果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,期限届满未行使的,解除权消灭。
-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,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,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,解除权消灭。
6. **解除合同的通知** 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五条,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。
以上是《民法典》中关于解除合同的主要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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